据央视新闻报道,9月28日,全国第三家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该法院将管辖全市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11类互联网案件。而在此之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和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揭牌。
同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更好地发挥广州互联网法院职能,9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广州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从28日起,广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11类一审案件。
具体而言,分别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介绍,目前,广州互联网法院官方网站已经上线,可实现诉讼环节全网络化服务。该院在全面梳理和设计审判流程的基础上,制订了14章150条的审判手册,内容涵盖管辖、起诉、调解、立案、送达、证据、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制作、宣判、归档、上诉、再审、执行等各个方面,规范互联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配套出台了《起诉须知》《涉网民事纠纷立案须知》《涉外涉网民事诉讼立案须知》等诉讼指引文件12个,为做好收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接下来,广州互联网法院还将加快推进审判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加强数据库建设,不断完善审判手册,进一步研究涉互联网案件法律适用,不断完善互联网案件诉讼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