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互联网+
教育”做什么
“互联网+教育”能更好地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服务提出的挑战,特别是在京津冀三地教育呈现阶梯式落差的情况下,“互联网+教育”所具备的特点能较好地助推三地教育协同发展,呈现合作的良好态势。
“互联网+教育”空间灵活,可以跨越学校和地区的界限。在京津冀区域,不论是公办教育资源还是民办教育培训产业,优质资源都集中并吸附在京津地区,“互联网+教育”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让正式和非正式优质教育资源大面积覆盖京津冀区域,让普通学校和弱势群体都能共享优质教学内容。
“互联网+教育”人员灵活,可以跨越教师和学生的界限。教师和学生可以更加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甚至非教师职业的专业人员、优秀的学生都可以提供教学资源。“互联网+教育”能够缓解教师资源紧张的问题,让会教爱教之人成为“线上”教师,让“线下”教师避免交通奔波之苦,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不仅能够缓解当地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也能在区域范围内让更多学生聆听到优秀教师的课程。
“互联网+教育”形式灵活,可以跨越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的界限。互联网让正式教育与非正式教育更加融合,让人民群众“活到老,学到老”,成为构建终身教育立交桥的突破口。“互联网+教育”能够针对京津冀区域人口结构特点,集合多方资源共同开发适合老年教育、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教育培训、家庭教育等课程资源,满足区域内不同群体的教育需求,整体提升区域人口素质和受教育水平。同时,“互联网+教育”能让所有开放共享的信息成为教材,推动三地形成大教材观格局,使优质教学内容无缝对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教学内容体系。
“互联网+教育”可以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只要有网络和信息载体就可以开展学习,为京津冀区域的受教育者节约了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和场地成本,满足人们更加多元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京津冀“互联网+
教育”怎么做
三地可根据区域不同群体的需求丰富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资源的便捷性和可用性;突破地区体制机制障碍,各级各类教育共同制定战略发展路径,实现共建共享。
把握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定位——
基础教育: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依托现有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北京数字学校”向三地免费开放,同时不断吸纳天津、河北地区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数字学校内容。此外,三地共同协商建立京津冀教师教研培训网,推进三地教师资源互联互通。依托各自地缘优势,统筹开发区域文化教育资源,培养三地中小学生区域文化认同感,促进彼此交流。
高等教育:构建一流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依托慕课共享京津冀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推动三地高校课程在互联网上相互开放、学分互认。北京市重点开发综合性学科、学术研究类互联网课程。天津重点开发多学科、应用研究、应用技术类互联网课程。河北重点开发特色性学科、应用技术、应用技能类互联网课程。三地高校在资源建设上分工合作,形成国际一流的高等教育资源平台。
职业教育:构建虚拟实训资源共享平台。基于三地校企共建资源,创新个性化教学方式,开发虚拟实训软件,推动搭建虚拟实习实训教育基地。对实习安排困难、实习成本高或高危专业领域开放虚拟实习实训平台,针对复杂的工艺流程开展模拟实训,在线直播企业生产过程并能与学生实时互动。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跨区域教学、实习实训的相互融合。
成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依托三地开放大学构建不同类型的终身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北京重点开发终身教育“精品课”,使课程达到国际标准,尤其在科技创新与传统文化方面见长;天津既吸纳优质资源也发挥辐射作用,重点开发满足普通人群需求的“大众课”;河北面向中低层次劳动者、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环京津贫困带人口开发“普及课”。
建立推进“互联网+教育”的有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网络为用,切实从地区需求和群体需要出发,预防逐利化思想。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激发“互联网+”市场所蕴含的巨大活力,优化教学流程,推动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性与指导性,做好区域教育互联网平台的顶层设计,逐步推行。根据区域教育发展需要,建立系统化的制度体系,搭建京津冀教育信息网络平台框架,对各级各类教育形成有针对性的引导,明确地区和学校在信息网络平台中的角色定位和主要任务。下发政策文件和专项资金,鼓励地区和学校充分发挥自主性和创新性,培育互联网教育思维,构建并推广以大数据支撑的教学内容,实现优质课程、名师资源的互通共享。
加强组织领导。在前期摸清底数和需求的基础上,定期召开京津冀教育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会。初期三地共同研讨并制定建设思路,在网络平台初具规模后对平台发展实施统筹指导,适当引入市场机制灵活调配教育资源,在网络平台基本完善后,加强政府对京津冀教育信息网络平台的监督和管理,基于实时数据、实践案例、问题反馈和时事发展对网络资源进行规范和调整,使网络资源更加便利多元、契合学习者需求。
完善制度保障。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荣誉表彰、资金支持、宣传报道等形式调动各地区办学主体参与“互联网+”建设的积极性,将碎片化散在优质教育资源整合起来。适时探索学校自主研发网络课程的市场模式,经审核后,允许自主开发的网络教学资源参与市场竞争,面向团体或个体提供购买服务。加强对互联网教育平台的监管与服务,为合作开发教育资源的学校和企业主体提供绿色通道,建立区域统一的互联网学习认证制度,实现区域内学习成果互认。
(作者系北京教科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