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办法》发布前设置审批的互联网医院、云医院、网络医院等,设置审批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本《办法》发布后15日内予以撤销,并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对其互联网诊疗活动实施管理。”日前,当这段截取自还未正式发布的《关于征求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函》(下称《办法》)中的文字一出现在网上,就立刻在互联网医疗行业引起了不小的动静。
据业内人士介绍,该《办法》对互联网诊疗划定了极其严格的准入标准,《办法》规定,只有医疗机构间的远程医疗服务,或是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签约服务,才能算作是合规互联网诊疗,除此以外的其他诊疗活动将被全部禁止。可以说,这几乎意味着互联网医疗行业将被重新洗牌,很多平台都可能会在这次洗牌中倒地。
事实上,早在《办法》被提出之前,已经有不少业内人士对如今热火朝天的互联网医疗模式提出过风险质疑。他们普遍认为,这种通过互联网远程医疗所带来的医疗风险是难以避免的,而风险一旦发生,患者很难找到准确的机构来进行理赔(因为地方监管者是无法监管远程的外地医疗人员的),因此,本项《办法》出台后,无疑会大大规范互联网机构进入诊疗环节的途径。
显然,此次洗牌会加快互联网医疗行业良币驱逐劣币的进程。未来,能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必须是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如果网络平台想要通过注册医院的方式开展诊疗,则必须符合远程诊疗和慢病签约这两种情况。这将很大程度上确保医疗的质量和安全,在给互联网医疗行业降温的同时,让有能力、有渠道、合监管的平台得到更加纯净的行业发展环境,为百姓提供更加安全、有保障的新型互联网医疗服务。